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阜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阜法委发〔2023〕4号),结合市信访局实际,制定阜新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履行市信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作为履行市信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作为推进市信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关于全市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全市信访工作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作为推进市信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组织主持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二)组织主持局领导班子会议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局法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
(三)经常性提醒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培养、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四)组织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组织领导全局依法做好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依法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六)组织领导全局依法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依法处理和落实情况。
(七)组织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法治建设工作。
(八)组织领导全局依法协调办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办理群众集体进京、去省、来市上访工作;依法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九)组织落实全局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对来访群众进行法治思想教育和疏导;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咨询服务。
(十)组织做好信访工作队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水平。
●上一篇文章: 阜新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篇文章: 阜新市信访局2023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