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机关及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3、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5、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地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经验交流、信访干部培训及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及时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7、负责市委常委、副市长不定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办公会的准备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
1.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68.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4.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1%。主要是人员社保缴纳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8.48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多;二是社保缴纳费用基数调整导致经费增多。
(二)支出总计468.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3.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2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3万元。
2.项目支出54.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73%。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访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80.53万元,降低27.81%,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只有信访事务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没有其他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61万元,项目支出54.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0.53万元,降低27.8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社保系统升级,欠缴保险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53万元,占9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8.7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3.28,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5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1.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离退休支出、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资及社保基数调整增加的单位部分。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7万元,主要是安可替代工程前期资金及信访办公楼维修款,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付安可替代工程资金及办公楼维修。
(3)信访事务支出37.2万元,主要是信访日常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7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干部待遇提高。
3.住房保障支出23.2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3.28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缴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期间的维修,支付加油费,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3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37.2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组织对“信访事务”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7.2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二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加强监管, 三是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信访事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2万元,执行数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常驻北京值班人员及在京车辆的日常经费支出;二是保障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国家、省维稳安保经费支出;三是对进京取胜人员做好引导及劝返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解读不明确;;二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改进预算编审, 三是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四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信访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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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填报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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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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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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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万元) |
名 称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小计(1至7项) |
310.2 |
310.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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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拨款收入 |
310.2 |
310.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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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 |
|
|
—— |
——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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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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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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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年结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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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收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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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小计(一+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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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第1至4项小计) |
273 |
273 |
413.6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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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208.3 |
208.3 |
361.68 |
100%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46.6 |
46.6 |
51.9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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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8.1 |
18.1 |
18.77 |
100% |
||||||||||||||
4.资本性支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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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37.2 |
37.2 |
54.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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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执行率 |
||||||||||||
保障信访局机关行政运行 |
基本支出 |
273 |
273 |
413.61 |
100% |
|||||||||||||
信访事务 |
项目支出 |
37.2 |
37.2 |
54.98 |
100% |
|||||||||||||
合计 |
全年预算支出 |
310.2 |
310.21 |
468.5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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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年初设定 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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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信访问题 |
全市信访事项受理率、信访事项案件办结率达到国家、省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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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信访秩序 |
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去省进京集体聚集情况及重大有影响的信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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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度信访工作 |
完成国家、省对我市信访考核工作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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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创新 |
组织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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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目标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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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 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 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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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 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保障信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
“=”“≤”“≥”“<”“>”
“=”“≤”“≥”“<”“>” |
保障
“=”“≤”“≥”“<”“>”
“=”“≤”“≥”“<”“>” |
100% |
5 |
5 |
|
||||||||||
完成我局全年信访工作 |
完成 |
完成 |
100% |
5 |
5 |
|
||||||||||||
完成国家、省对我市信访工作考核 |
完成 |
完成 |
100% |
10 |
10 |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保障机关日常行政运行 |
保障 |
保障 |
100% |
5 |
5 |
|
|||||||||||
保障驻京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 |
保障 |
100%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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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
全市信访工作 |
完成 |
完成 |
100% |
5 |
5 |
|
|||||||||||
信访案件受理、答复 |
》80% |
》90% |
100%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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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机关日常经费支出 |
保障 |
保障 |
100% |
3 |
3 |
|
||||||||||
机关人员经费支出 |
保障 |
保障 |
100% |
3 |
3 |
|
||||||||||||
信访事务专项经费支出 |
保障 |
保障 |
100% |
4 |
4 |
|
||||||||||||
管理 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填报下年度预算数据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审核预算数据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预算监督管理 |
资金使用审核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预算收支 管理 |
预算收入记账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资金支付管理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出纳会计管理制度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固定资产采购管理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资产使用管理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1 |
|
||||||||||||
运行 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成本核算对比 |
完成 |
完成 |
100% |
3 |
3 |
|
||||||||||
领导专题研讨 |
完成 |
完成 |
100% |
3 |
3 |
|
||||||||||||
经费支出审核 |
完成 |
完成 |
100% |
4 |
4 |
|
||||||||||||
社会 效应 |
政治效益 |
提高政府公信力 |
完成 |
完成 |
100% |
4 |
4 |
|
||||||||||
维护我市社会秩序 |
完成 |
完成 |
100% |
4 |
4 |
|
||||||||||||
社会效益 |
解决民生关于问题 |
完成 |
完成 |
100% |
2 |
2 |
|
|||||||||||
把群众建议转化为政府措施 |
完成 |
完成 |
100% |
2 |
2 |
|
||||||||||||
经济效益 |
维护社会稳定 |
完成 |
完成 |
100% |
4 |
4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信访事项处理后,信访群众满意度 |
≥80 |
≥90 |
100% |
4 |
4 |
|
|||||||||||
可持 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2 |
|
||||||||||
多渠道接受群众诉求 |
完成 |
完成 |
100% |
1 |
2 |
|
||||||||||||
创新驱动发展 |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
≥12 |
25 |
100%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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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包案专班研讨 |
≥6 |
10 |
100% |
2 |
2 |
|
||||||||||||
全市信访调度会 |
≥4 |
5次 |
100%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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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价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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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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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应用建议 (请在相应选项□内划“√”并在“具体建议内容”栏阐述)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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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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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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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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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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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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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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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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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请在相应选项□内划“√”,如有其他意见请在“总体意见”栏阐述,下同)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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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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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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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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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业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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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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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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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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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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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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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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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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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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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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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业务处室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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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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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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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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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部门业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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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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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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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部门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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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部门政府采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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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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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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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门(单位)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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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部门(单位)长期沉淀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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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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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未完成原因包括经费、制度、人员、硬件条件保障等,在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中说明。 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对应项目:部门基本支出无需填列,仅专项资金类项目填列此项。 4.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预算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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