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 来源:信访局督查室
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积案工作通知、辽宁省信访局对信访积案标识要求,市信访督查室于12月8日、11日分别对市信访局接待、办信、网投等相关科室和两县七区信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信访积案标识工作专项培训。培训会上,市信访督查室结合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实践业务工作,讲解了积案标识变化及具体标准,现场解答了培训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发放实际应用的指导性文件。市信访督查室要求各县区信访局在会后,要尽快将国家、省对积案标识工作调整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名业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访、信、投业务部门进行培训、指导。